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简化缩短船舶检验流程,提高船舶检验工作效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海发〔2020〕8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船舶建造检验质量管理机制创新研究工作的通知》(交办海函〔2021〕978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海船检函2021〔726〕号)和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关于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作为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单位的通知》(湘水运函〔2021〕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益阳市船舶检验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益阳市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方案》
抄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
益阳市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方便船企和船东申请船舶法定检验,简化和缩短检验流程,提高船舶检验工作效率,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益阳市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王新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谢自强、黄益军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下设船舶检验信用管理研究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黄益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贺丹、龚放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试点范围和时间
船舶法定检验:包括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建造检验、产品检验。具体范围为:船长60m以下普通货船和100客位以下的客船的建造检验和图纸审查,船用产品的检验。
待条件成熟后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时间: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四、信用管理分级
对申请检验或审图单位的信用等级共分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
对同一单位申请多种检验类型的信用管理试点,根据相应的“信用单位信用评估办法”分别评估,并分别确定信用等级。
五、一般定义
(一)首制船舶
系指该船舶制造企业近三年内首次承造该类型船舶的生产,含材质、推进方式不同和船长超过原同型船20﹪以上的船舶。
(二)同型类似船舶
系指近期(三年内)开工的材质、推进方式和主尺度没有发生较大改变,只改变其部分参数,且改变后安全性能不会明显下降的船舶。
(三)批量建造船舶
系指同一企业,同时(一年内)开工主尺度相同的两艘以上(含两艘)船舶。
(四)小幅变更设计图纸
系指业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查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其主要材质、推进方式、适应法规没有发生变化,主要参数没有较大修改,且修改后明显不会使船舶安全性能下降的修改设计图纸审查。
(五)套规设计图纸
系指原业经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因所适应的船舶技术法规修改或更新需重新进行的设计图纸审查。
六、采信免检原则和范围
(一)建造检验
1、免检范围
首制船舶免检项目,仅限于下次检验时全部可以追溯的检验项目。
同型类似船舶免检项目清单包含所有过程检验,只保留出厂前最终检验,且最终检验内容可以根据修改内容,免除与修改部分没有关联的检验项目。
批量建造船舶的免检项目包含该船所有检验项目。但批准时需安排现场抽检(抽检频次和内容由批准人根据批量大小确定,现场验船师按计划随机进行抽检)。
2、免检原则
对一级信用单位,申请检验单位在提出检验申请时签署符合性声明,由市船舶检验中心技术负责人审定后,可直接免除所有免检范围内检验项目的验船师现场检验,对这些检验项目和检验节点的现场检验报告,完全采信申请检验单位的自检报告数据。
对二级信用单位,申请检验单位在提出检验申请时签署符合性声明,由市水运事务中心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检验单位可视情况免除免检范围内检验项目的验船师现场检验,但验船师必须结合临近一次现场检验,对免除检验项目进行验证性抽查或核准。验证性抽查或核准没有发现问题的,对这些检验项目和检验节点的现场检验报告,采信申请检验单位的自检报告数据,验证性抽查或核准发现有问题的,验船师应尽可能扩大抽查范围或全面重新复检。
对三级信用单位,仍按原检验程序要求进行现场检验。
(二)图纸审查
1、免审范围
对小幅变更设计图纸或套规设计图纸,只需审查该船的变更或套规设计说明,对认为不会使船舶安全性能下降的部分或整套图纸和技术文件均可列入免除审查范围。对设计单位业绩覆盖范围内的普通船舶设计图纸,船检部门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免除部分普通中小型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
2、免审原则
所有免除审查项目都必须附有设计单位内部审查报告和符合性声明。
对一级信用单位可免除列入免除范围内船舶变更或套规设计图纸的审查。
对二级信用单位可免除列入免除范围内船舶变更或套规设计图纸的审查。对设计单位业绩覆盖范围内的常规船舶设计者图纸,船检部门也可以视具体情况,免除部分常规小型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对所有免除审查项目除必须附有设计单位内部审查报告和符合性声明外,还须指派验船师对设计图纸进行验证性抽查和核准,如果发现有问题或怀疑,则取消免除并进行全面审查。
对三级信用单位仍按原程序要求进行图纸审查。
对一、二级信用单位,可以凭其阶段性设计审查报告,批准船舶建造企业的部分项目提前开工申请。对三级信用设计单位须经审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部分项目提前开工。
(三)船用产品检验
1、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
一般船用产品的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不适用于免除。
2、产品检验
对一级信用单位,在某型产品取得型式认可后,验船师可只进行首台(套)的现场检验,免除六个月内同一产品的现场检验,验船师根据批准人确定的频次开展抽查,抽查合格的,凭申请检验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符合性声明,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抽查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须立即取消免检,并按信用等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处理。
对二级信用单位,在某型产品取得型式认可后,验船师可只进行首台(套)的现场检验,免除两个月内同一产品的现场检验,验船师至少每个月对该产品进行一次及以上抽检,抽查合格的,凭申请检验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符合性声明,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抽查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须立即消免检,并按信用等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处理。
对三级信用单位,除按正常检验要求进行外,还需在现有产品抽检比例基础上增加抽检频次。
七、工作程序和整体要求
船舶检验信用管理启动工作,由试点单位提出申请,市水运事务中心组织 “信用评估小组”对辖区内申请检验的单位按照《船用产品生产企业首次信用评估办法》《建造首次信用评估工作办法》《设计单位首次信用评估工作办法》进行首次评估,评估工作过程和定级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充分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协调。
对试点单位的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首次评估后信用等级的保持和升降,主要依据《信用等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对试点单位信用等级结合日常管理和督查结果进行调整。前三个月,根据信用评价每个月调整一次信用等级,三个月后,在未发现重大影响信用等级的情况发生时,每三个月调整一次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原则上以首次评估结果为限,有下列情况之一立即予以降级处理:
1、因检验差错而导致船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未经检验或修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3、因检验偏差导致船舶的总吨位、净吨位、乘客定额、主机总功率、干舷与船舶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
4、生产单位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自检报告与船检部门的抽查结果不符或不满足法规要求的缺陷,设计单位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自审报告与抽审报告不符,存在不满足法规要求的缺陷;
5、首次评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
存在上述第1、2项的情况被降级后需要六个月以上时间方可申请恢复;存在上述第3、4项的情况被降级后需要三个月以上时间方可申请恢复;第4项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可即时组织进行重新评估。申请恢复时,必须提供改正措施和已改正的证明材料,市船舶检验中心应派人核实。
首次评估后,在日常督查中表现优秀,没有出现违规行为的可申请进行信用等级升级,升级评估以“首次评估办法”为基本要求,重点结合日常督查结果进行重新评估,达到高一级要求的可予认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免检项目,由被检单位在开工前提出免检申请,由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明确附加条件(如抽检内容和频次等),同时还应指定该项目的协调人,协调采信数据录入和检验发证系统流程的运转工作。
在试点工作期间,原则上需每月需对检验信用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和效果进行一次总结和评判,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中心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好船检机构和被检单位的工作配合。本方案由市水运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并对本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附件:
5.附件5船舶生产(含产品)企业检验质量担责声明(格式).docx
6.附件6船舶设计单位图纸内部审查符合性声明(格式).docx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