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精神,现将我市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及简化流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范围为:应对疫情运输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车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办理范围为:疫情防控期间,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
二、使用范围
持通行证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免收全程车辆通行费(含持证空载返程)。
三、办理流程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应急运输车辆始发地或目的地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卫健、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应急物资(人员)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向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附件1),由承运者自行填写打印,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对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提供的运输车辆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向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式样(附件2),由其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随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四、各区县(市)通行证办理联系方式
区县(市) |
姓 名 |
座 机 |
电 话 |
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杨 皎 |
6100129 |
13973701046 |
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
何 斌 |
2916522 |
15807370800 |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
谌 庆 |
2211837 |
13973786937 |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
张 曦 |
8822216 |
13607378372 |
罗佳新 |
8822216 |
13973708572 |
|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
杨 武 |
2810880 |
13875373997 |
南县交通运输局 |
刘 新 |
5221171 |
13907374483 |
曹 蓉 |
5222212 |
13973792250 |
|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
肖杰勇 |
----- |
13507375627 |
市局联系人:道路运输科熊曦,联系电话15107370824,邮箱:540805814@qq.com。
五、提示事项
(一)通行证使用权限:一车一证一往返,在通行证上填写的入口、出口收费站往返进出及通行时间内通行收费高速公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二)相关运输工作计划原则上应提前一天报至各区县(市)局工作联系人,逐级报市局、省厅和有关目的地交通部门,确保免费通行政策落实到位。
(三)在免费通行运输计划中,为避免ETC自行扣费,建议承运者从人工核验车道进出,并拔出ETC计费卡。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
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
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