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益交发〔2025〕20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要求,确保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22〕2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的的通知》(交办发〔2025〕50号)《益阳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益政办发〔2024〕15号)的要求,现将《益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基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应用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执行。基准实施后,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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