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与2024年相同,本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分为仅报废货车、报废货车并新购货车、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种情况,符合条件的车主可申请补贴。
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报废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车辆申请条件。报废车辆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需提供的车辆材料。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车辆注销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的申请人材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个人车主或企业名称一致的一类银行卡账号信息,其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账号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废货车并新购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车辆申请条件。报废车辆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新购置车辆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新购置车辆登记所有人应一致。
2.需提供的车辆材料。
(1)报废车辆: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车辆注销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的申请人材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个人车主或企业名称一致的一类银行卡账号信息,其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账号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新购置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车辆申请条件。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已获得中央和省级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2.需提供的车辆材料。新购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的申请人材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个人车主或企业名称一致的一类银行卡账号信息,其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账号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于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二、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2。
3.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而提前时间不足1年,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三、申报的流程
车辆所有人只需带齐所有证件资料前往车籍地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一)初审。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内申请对象(企业、个体经营者)如实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并出具《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各县市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每周汇总一次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3楼客货运输科)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报资料,企业进行线下受理,个体经营者线上线下同步受理。
(三)审核。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线下程序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商务局进行联合审核。个体经营者申报资料线下审核通过后,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合公安交警、商务进行线上审核。
(四)上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后的申报资料上报至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五)发放。经过公示、审批等程序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账户。
四、联系电话
(一)各县市区道运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下表3。
(二)益阳市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详见下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