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0 16:29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针对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在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中,反馈指出:船舶污染物回收数量统计失真,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全市四个船舶污染物收集点污染物收集总量与各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收集数量存在较大差异。

  二、整改目标

  规范船舶污染物收集点数据统计,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三、问题产生原因

  (一)数据统计方式情况复杂。自2019年我市四个船舶污染物回收点开展工作以来,数据统计经历了手工台账、手工台账和系统台账共存、系统台账三个阶段,特别是手工台账和系统台账共存阶段容易发生混乱。

  (二)“船E行”系统升级影响。由于“船E行”系统自上线使用以来经历了三次系统升级,而2021年5月30日的系统升级是从原有云端服务器割接到北京服务器,IP地址和域名在迁移中导致部分原有录入数据丢失,致使2021年4月以前的统计数据无法查询和缺失,这是引起船舶垃圾、船舶油污水数据产生差异的客观原因。

  (三)数据统计人员工作不细致、不细心。通过综合分析三个回收单位的三类回收数据,负责数据统计的工作人员在统计上报数据时将沅江船舶生活污水漏统,导致船舶生活污水回收数量统计出现了较大误差。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统一上报途径。对原手工台账数据和目前系统台账数据进一步核实后进行固化(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固化后,任何人不能改动该数据,今后所有上报数据均以此为基础,从2023年7月1日起以“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 的数据为准。

  (二)开展统计培训。召开了船舶污染物回收数据统计工作部署会,对全市负责船舶污染物回收数据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三)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将原数据统计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启动调查程序,对在数据统计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予以诫勉或批评教育。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广系统使用。加大宣传和现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船E行”系统的使用,提高船员使用“船E行”系统的熟练程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中建立船舶污染物回收统计工作对账制度,实行月调度机制,确保数据的一致与真实。

  欢迎广大市民对上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电话:0737-4224631

  特此公示。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船舶码头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问题验收销号意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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