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局本级)
发布时间:2019-07-26 10:16 作者: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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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局本级)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客运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和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7)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下设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市交通建设造价站、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目前在编人员329人,离退休人员351人。

根据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我局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5名,内设机构11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局本级)决算报表含3个编制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市交通建设造价站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

2

益阳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

3

益阳市交通建设造价站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1570.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55.93万元,增长379%。支出总计12998.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39.84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为财政加大了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

二、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各项收入合计1157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1321.38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9989万元,利息收入187.26万元,交发投拨入交通目标考核资金50万元,其他收入22.64万元。

三、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9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66万元,占13.78%;项目支出11206.63万元,占86.22%。

四、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53.53万元,增长401.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77.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56.41万元,增长584.25%。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

五、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53.53万元,增长401.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77.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56.41万元,增长584.25%。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4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6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6352万元,占53.93%,交通运输支出5240.86万元,占4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     元,占0.02%。

六、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73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接待费、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3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预算的26.6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占 5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65万元,占48.0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无购置支出。

公车运行经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用油、维修费、通行费、安全奖励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2.6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接待203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检查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684.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4.83万元,主要为人员支出的增加。收入决算数11570.28万元。

本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2998.29万元。基本支出1791.66万元,项目支出11206.6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造成公用经费的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局机关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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