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4 15:51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宇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何铭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局财务审计科、局人事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局公路管理科、局农村公路建设科、局科技教育科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党委专制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科,副局长张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科副科长龚志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检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整治措施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局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 全面摸排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深入查找宗旨意识、作风纪律、素质能力、担当作为、公正廉洁五个方面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

2. 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 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局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5月启动,长期坚持)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文明执法。

2.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来安排,作为积蓄理论素养、提高服务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抓牢抓实抓细。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企业、社区  工地、站场、港口码头,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 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等,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了解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

4. 努力探索执法新模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寓执法于教育之中。开展“路政宣传月”“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提升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同时,积极探索制定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首违免罚”制度,坚持执法为民,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

5.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扎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普法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健全学法制度,针对执法队伍法律素养整体偏低、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开展集中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优化执法环境,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切实把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全过程环节;打造宣传亮点,采用以案说法、执法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常用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进社区宣讲活动,提升居民遵法守法意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局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5月启动,长期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 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2.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 存戒惧、守底线。

3. 组织签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承诺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规范日常工作行为,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2021年6月底前)

1. 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 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3. 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坚决予以清理;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依法加以修订、完善和规范。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局基本建设科、局科技教育科。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市局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队伍轮训工作,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和参加法律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党风廉政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打好执法人员业务基础,筑牢廉政执法思想防线。加强执法人员内部管理,推行执法人员轮岗交流、考核评议制度,探索推行执法人员“能进能出”工作机制。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五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确保整治实效。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5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角度营造治理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日至6月底前)。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整治内容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于7月25日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于7月30日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市局。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10日前报市局。市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区县(市)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全系统通报。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能够取得实效。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中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延展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清理乱罚款乱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查纠整改与教育引导、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整治任务落实落细。市局将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检查、指导,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全市通报,限期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向市局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整治清单及措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总结等材料。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737-4111925、13873747009,电子邮箱:470164790@qq.com

附件: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承诺书.docx
附件2.各地、各单位部署落实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各地、各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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