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15:37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益普法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长江保护法》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的重点,大力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推进长江流域交通运输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要求,在法律构建的制度框架下规范开展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活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保护各项工作,着力提高行业治理能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有关交通运输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关于长江流域禁限航区域划定管理、保障生态用水和统筹航运用水、生产建设弃土石渣综合利用、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以及关于对禁限航区航行、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等。

三、宣贯形式

(一)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各单位要把《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业务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交通运输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创新载体大力宣传。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长江保护法》内容,充分利用车、船、港(站)、船闸、水上服务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推进《长江保护法》相关知识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长江保护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三)依法全面认真履职。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涉及交通运输职责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职尽责,保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当前要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着力抓好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效,防治出现反弹,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完善港口、航道水运基础设施,推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三是强化涉及禁限航和危化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宣传活动,制定《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切实抓好组织落实,从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长江保护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教育实际效果,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宣传佐证照片或影像资料)报送市局法制科。联系人:龚志敏,联系方式:电话4111925,邮箱470164790@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