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4月17日,市委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巡察组对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做到既紧抓问题不放,又跳出问题查找根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待巡察工作、支持巡察工作。根据巡察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展开,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12月1日,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
(一)规划计划落实方面
1.关于“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年度计划落实有偏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之际,我局积极作为,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整体布局,全面推动区域路网结构的完善,将一些立项多年未实施的项目重新纳入了“十四五”规划。
(二)招投标行业监管方面
2.关于“招投标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积极宣贯招投标、项目审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局上下对项目招投标、审计等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素养得到加强,廉政意识、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下步,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学习,与党建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
3.关于“组织培训不够,招投标监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基本程序,强化招投标监管,我局已于10月20日组织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招投标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开展全市交通建设业务培训,结合实例对《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进行了宣讲解读。11月25日,组织全市交通系统从事招投标工作的30余人及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参加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业务培训班。12月2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了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招投标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较好的提升了我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及监管工作的能力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补齐因人员岗位调整、政策变化等造成培训不到位、监管能力不强的短板。
(三)项目业主监管方面
4.关于“对项目业主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履职尽责,防范廉政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益交发〔2021〕257号),要求各单位强化项目和人员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同时,我局已与省厅积极对接汇报力争将项目业主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事项,以加大对项目业主监管力度。下步,我局将按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坚决落实相关工作。
5.关于“个别项目业主存在违规出借工程款、合同管理混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局已完善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目业主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确定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审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保障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结果的公开、公正、高效;抽取各区县(市)涉及车购税资金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2)加大对各项目业主财务审计的指导、督查,要求各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建立项目开工前技术、廉政双交底制度,筑牢廉洁底线,强化红线意识。
(4)我局机关纪委组织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要求各区县(市)对辖区内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借工程款、合同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6.关于“个别村级组织存在以公路硬化名义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月份,我局督促指导区县(市)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进行“回头看”。重点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进一步提高计划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起草《农村公路养护建设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尽快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建设。
(四)工程造价控制方面
7.关于“S217梅城至黄柏界公路超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局基建科、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交通建设造价站等科室(站)联合对该项目进行了决算审查回头看,并责成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自查自纠,剖析原因。据查,该项目超概是因安化县人民政府将梅城绕镇段6.243公里路段由二级公路12米宽变更为市政道路24米宽所致。但其变更已得到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下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审批关,确保不出现因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导致的超概问题。
(2)今年5月,我局制定了《2021年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益交发〔2021〕71号),开展超概算情况专项清查,目前正组织造价、审计、计划等相关科室(站)及设计单位深入分析原因,为以后指导项目设计及概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要求各项目严格执行省、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变更及造价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促使交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程建设执法方面
8.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措施偏宽松,无法形成震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局今年以来共组织7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干职工及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行了《内河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业务的培训。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学员参与度高,为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夯实了理论基础。
(2)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月份公开遴选补充1名土木工程专业的执法人员,10月份调入补充1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执法人员,进一步充实了专业执法力量。
(3)完善联动机制,提升办案效能。自巡察反馈该问题以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先后2次召开行政执法专题会议,共审查4起行政案件线索,决定立案1起;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方式完成1起违法案件的查处。9月,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我市实际,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0月、11月两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六)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方面
9.关于“个别项目多年未进行竣工验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收到整改清单后,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年初下达的交竣工验收计划任务,要求各区县(市)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以赴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交办任务、顽瘴痼疾整治等手段,要求各区县(市)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遗留多年项目的竣工验收;4个项目计划在2022年完成验收。下步,我局将制定更加细致的验收工作计划,对不能按时完成交工、竣工验收的情况,将提请市人民政府约谈有关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交通运输局、相关建设单位负责人。
(七)基建程序执行方面
10.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项目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无法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我局于今年10月要求市交通建设质安站下达停工通知,责成项目业主尽快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批复施工。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检视问题,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对规范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二)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力推进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对已经完成的6个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基本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力争早日彻底解决。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强化交通建设项目监管相结合,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交通执法与质量安全监督的协调联动,督促各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狠抓招投标专项整治,开展警示教育、法规教育、作风建设教育、业务能力培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监管动能,扎紧交通建设制度的笼子,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刀刃向内,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和专业能力,全面推动我市交通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巡察整改,我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整章建制,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能,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维护健康稳定的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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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