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关于领导干部端午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6 00:00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有效治理和遏制公车私用、公款送礼、收受钱物、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节日病,现将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讲廉政党课、进行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各种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行使公务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上交“5910”廉政账户;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各单位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四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进行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和接受服务对象赞助的私人旅游活动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封存,封存车辆情况(包括车号、封存地点等)于6718时前报驻局监察室,确因需要动用车辆进行公务活动的,要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备案;六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级领导干部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应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进行报告,不准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帖、打招呼和借机敛财;七是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八是严禁参与赌博活动。领导干部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九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十是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借、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

  为畅通监督渠道,驻局纪检组向全局系统和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话:0737-42005030737-4205410),欢迎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驻局纪检组将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或部门,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驻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

                                                                                                          2016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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