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6 14:04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法治建设根基持续夯实

  1.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明确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部门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推进依法决策。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统一”,向市司法局报备。今年以来,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启真律师事务所李奇国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重大合同签订、行政诉讼应对等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

  3.着力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直面争议,坚持出庭、出声、出解,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地发表意见,详细阐述、充分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努力消除隔阂和认识误区。2025年,今年应对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起,出庭率达100%,切实发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作用,有效防范行政机关败诉的法律风险。庭外与法院、检察院、执法监督部门等建立良性互动,定期沟通,分析问题,改进执法。

  (二)以结果运用为“关键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以制度为“尺”,夯实法治根基,让执法行为“行有所

  循”。年初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出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交通执法履职风险防控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细则》和执法人员工作禁令等,确保执法各环节有章可循。依据省厅新修订的自由裁量基准,出台了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交通运输领域“柔性执法”清单,明确了82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21项减轻处罚事项、2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

  2.以科技为“翼”,提升执法效能,让智慧监管“精准发力”。一是深化非现场执法应用。持续优化治超非现场检测点位布局,推动系统数据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协调上级部门对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撤站1个,变更为流动执法点7个,新启用不停车检测点1个。全市今年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40台次,卸载货物8821.995吨。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线上管理。全面应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现从行政检查、线索登记、立案调查、审核决定到结案归档的全流程网上运行、全程留痕、智能监督,让执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积极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在高速、水上等偏远执法区域部署高清监控设备,推行“远程视频巡查+随机抽查”非现场监督,提升监管精准度。

  3.以监督为“镜”,照亮问题短板,让执法权力“规行矩步”。一是强化内部层级监督的“穿透力”。正风肃纪有力推进,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各类廉政谈话。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今年评选出优秀案卷7份和优秀单位3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限期销号。二是拓展外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畅通“12328”服务监督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与反馈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活动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对话和沉浸式执法体验,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结合工作实际聘请6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有效实现外部监督。三是发挥以案促改的“矫正力”。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及时完善制度、改进流程实现“监督一处、规范一片”的效果。

  (三)以刀刃向内为“突破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涉企执法、服务、减负三大领域11项任务,结合交通实际,出台《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12项整治措施。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三项制度、全市执法业务培训等5场专题业务培训。统一制发检查通知书,高标准落实“入企扫码”,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积极开展“柔性执法”,今年累计减免涉企罚款7.8万元。

  2.加强普法宣传。一是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行业网上学法和考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二是精心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完成省执法系统线上培训课程学习,确保所有执法人员线上学习完成率指标达到100%。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依托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宣传媒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不定期通过执法车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城区巡回宣传,执法人员以案示警,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检查全过程。

  3.促进涉企服务精细化。一是建立信用修复提醒和抄告机制,定期通知达标企业办理修复手续,助力31余家企业重塑信用。二是提供上门指导。针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组织专家团队上门指导湖南金航船舶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分层分类组织行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6场次。三是严格落实惠企政策。线上线下大力宣传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共受理国四及以下(含国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1218台,涉及补贴资金7885.2万元。四是打通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桃江客货邮融合发展经验入选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转型发展典型案例。五是开展执法回访。围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合法等核心内容,定期对重点执法对象开展回访,回访结果均为满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原因在于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培训机制尚需完善,学用结合的紧密度有待提高。

  (二)监管方式创新有待突破。 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挑战。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不足,部门间协同监管、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原因在于对新经济形态的规律把握不够,技术手段应用和制度创新需要加快步伐。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有时较为单一,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性、互动性不足,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普法宣传与行业管理、执法实践的结合可以更加紧密。原因在于对普法宣传规律的研究和投入仍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5年)》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认真学习研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亲自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要制度建设、重大执法活动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保障。 关心支持法制机构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目前,法制科配备3名法制工作人员,其中1人持有法律资格证和公职律师证。重视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能力和规范执法本领。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按照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的执行力。重点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等,全力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用法,依法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

  (二)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配优配强执法队伍。通过岗位轮训、法制培训等多种方式,促使执法队伍熟练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提升预防、化解行政败诉风险能力,提升依法履职、规范办案水平。完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对客运枢纽、货运市场、出租车市场、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三)持续规范和优化涉企执法服务。加强对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调度,建立整治成效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动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弹。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严控涉企检查频次和范围,落实“扫码入企”留痕管理,从源头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根据行业企业需求,提供预约式“体检”服务,构建线上线下预约渠道,协调交通运输领域行业发展机构、执法机构,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进行指导。利用好12345、12328热线平台,精准收集企业诉求和意见,推动“一企一策”精准纾困。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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