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16 10:31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近期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4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7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措施、部署调度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根源、带头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对党绝对忠诚。

杨正才同志2022年初到市交通运输局履职,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政治立场坚定,整改责任明确,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领班子、带队伍,主动对巡察全面整改负首责、担总责,先后5次主持党组会议部署、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网约车办证等重点难点问题,委托分管巡察整改工作副局长先后6次专题调度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10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等对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好会前各项准备。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正才主持,市委巡察组、市委基层办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上,先由杨正才同志报告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和民主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并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发言。然后由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全体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后,到会指导的有关领导对会议进行点评,对下一步深化整改落实提出建议,党组书记、局长总结会议情况,并代表局党组进行表态,会议在“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中结束,达到预期效果。

二、基本情况

截至11月底,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基本完成整改13个,长期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 个;巡察移交10 件信访件,已办结10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求甚解,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联合国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8月份中心组学习,8月30日已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交通运输工作实践。

完成情况:完成。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益阳市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益交发〔2022〕26号),并先后在4月份组织对区县(市)2021年完工项目进行抽查,7月份开展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半年度巡查,积极调度、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二是沅江市黄茅洲镇十字渠道路不在省交通运输厅年报统计范围内,该乡村道路由当地政府、乡(镇)村建设管养,已多次与沅江市交通、公路部门对接,并发出了交办函,沅江市交通运输局查看了现场,并回复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大中修计划并由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施。三是乡道349往黄泥湖村委会方向农村公路有Y350和Y003,已与赫山区交通、公路部门对接,并发出了交办函,该项目已录入养护工程项目库并上报,省厅已审核。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守护好一江碧水”责任扛得不牢,码头污染、水上运输污染整改不够有力,对如意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码头污染防治,指导益阳泥湾千吨级码头编制《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实施方案》,9月份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评审,督促新港公司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抓实水上运输污染整治,由市水运事务中心督促船舶将生活污水和油污水舷外排放管路盲断或铅封,安装生活污水柜和污油水柜,并将相关照片打印存档,建立“零排放”船舶档案。二是8月26日,对如意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严格按照中标文书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城区船舶污染物回收、处置工作。三是由市水运事务中心制定了《资江中心城区段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处置项目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对如意公司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考核、处罚和退出机制。四是今年来检查该公司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均在95%以上,符合省水运事务中心处置率必须达到90%以上的要求。五是两家船厂问题整改由市工信局牵头,我局积极参加益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多次参加市工信局组织的“造船行业污染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在船厂实施检验过程中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两家船厂均已完成问题整改并经验收合格:1.沅江市港口船舶制造厂已经关停退出,完成了“两断三清”和复绿工作;2.桃花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已将船舶制造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沅江厂区。

完成情况:完成。

4.贯彻建设交通强国战略部署不到位,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现代化立体交通网,协助市自规局编制完成《益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益阳市综合交通网布局规划》,已征求各区县(市)意见。二是已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铁公水多式联运项目,并正式启动前期工作,力求破解涉及占地面积大、投资额大、前期工作费用多、涉及制约因素多等问题,加快方案研究,争取尽快推进实施。我市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水运协调推进组,今年1月,分管市领导带队就该项目进行了调研,近期根据市分管领导指示,局总工程师带队到长安益阳电厂、华菱涟钢调研,对铁公水多式联运项目深入进行论证。下一步待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同意该项目后全力推进相关前期工作。三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区县政府债务风险及“三区三线”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纳入规划,逐步实施,消除断头路,持续提升我市高等级公路里程占比,进一步完善公路网。对于“跨市洲交界路段”干线公路,如省道313漉湖段,我局已与沅江市委市政府对接,并将项目纳入省厅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大向上级汇报力度和兄弟市州横向交流,积极主动服务协助沅江市尽早启动建设;对于“跨区县交界路段”干线公路,如省道221赫山段,我局将立足交通发展,进一步压实区县责任,加强服务和指导,如赫山区政府积极性高,争取在2023年省交通运输“十四五”中期调规时纳入规划,督促赫山区尽快启动建设。

完成情况:长期整改。

5.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不力,鸿胜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年初制定的《2022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顽瘴痼疾整治,今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我市已跃居全省前列,1-10月排名全省第4。二是关于鸿胜物流公司。(1)关闭吊证:4月7日,我局就鸿胜物流公司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提请市人民政府对其依法作出关闭决定,6月2日已依法吊销了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注销了配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2)成立联合专案工作组:由市政府牵头成立联合专案工作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向应急、市监、公安等职能部门,送达了《关于吊销益阳市鸿胜物流有限公司危货运输经营许可及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抄告函》。(3)全力处置:①函告协查:6月2日起,省厅、我局及所属大队分别面向全国各省、市、县等交通运输局及相关执法机构发送抄告函及协查函,说明鸿胜物流公司的所属车辆已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情况并要求当地执法机构对可能出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②现场执法:6月2日,该公司名下86台危货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专人对省内鸿胜物流公司危货车逐一现场核实并进行政策宣贯,目前已转户或报废危货车22台,现名下有危货车64台,其中对省内停运拟转户或报废的39台均已实地走访或通过电话宣贯政策和长期在省外营运或驻停的13台,继续严格监控,一经发现有运行轨迹就与当地执法机构联系严查严控;对现场核实无法找到当事人及车辆的12台,按程序抄送交警部门协查。③监管数据:6月2日后监管系统已不对该公司车辆进行监控并留存数据,但为了后续执法工作及车辆处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向省厅申请将鸿胜物流公司的监管系统数据延长至今年12月底。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置。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6.放管服改革不彻底,网约车办证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调、联合推进。6月14日,分管副局长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道运、法制、行审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平台负责人、线下公司负责人召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办理协调推进会,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信誉质量考核,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二是约谈企业、明晰责任。2月28日、3月3日、7月27日、8月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分别组织约谈了中心城区几家网约车平台公司,通报了各平台网约车合规化进程,要求各平台公司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每季度及时报送合规和非合规车辆明细,制定针对非合规车辆处置方案。三是10月25日,三名局领导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明确相关整改措施,再次重申放开个人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只要个人、车辆符合资质要求,均可在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申请办理。四是加大网约车执法力度和频次。在上下班、上(放)学等高峰及晚间、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在火车站、万达商圈、城院、美院等人流车流聚集地开展日常执法行动,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完成情况:完成。

7.行政执法不严,办案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对执法人员作出提醒谈话的处理。二是对新修订的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市执法支队于9月1日出台了《交通运输常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过渡期)》,并严格落实。三是强化内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益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内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每月初对上月已结案归档的案件以抽查(各执法类别抽查比例为2%-5%)的形式进行检查,截至目前,2022年已抽查案卷70本,下发案卷抽查情况通报10次。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在火车站、万达商圈、城院、美院等人流车流聚集地加强执法,聚焦重点时段如学校开学阶段、节假日前后等加大执法频次,不定期开展弹性执法。五是7月15日,开展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现场答疑。六是加强出租车、网约车从业人员管理。对滴滴等网约车企业进行了约谈,对出租车企业开展了质量信誉考核。

完成情况:完成。

8.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益阳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力,“十四五”项目有的规划不科学,实施难度大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进行农村公路项目库微调,其余群众关注度高、对优化我市交通运输网有重大意义的国省干线、站场等项目将再次进行梳理,待2023年“十四五”中期调规时予以调整。 二是我市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05公里,2022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612公里,至今年底累计完成将接近省定我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指标1898公里的一半,其余将按时序进度推进,确保完成省定任务。三是加快推进航道项目,主动做好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积极协助省厅尽快启动省管项目相关工作。我市规划建设航道项目10个,其中有8个属于省管航道,由省交通运输厅担任业主推动前期工作和建设,2个地方航道由区县担任业主推动前期工作和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1个(常鲇航道),正在进行前期工作6个(大通湖五门闸至煤炭湾500吨级航道、资水益芦2000吨级航道、澧资白沙至甘溪港1000吨级航道、资水益阳航电枢纽、资水五步滩至益阳1000吨级航道、安化雪峰湖旅游航道),剩余3个项目(资水五步滩至益阳1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资水毛角口至明朗1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资水平口至五步滩5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将适时启动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助省厅和督促区县(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和建设。“十四五”规划原则是“抢抓机遇,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规划任务和建设期限是从2021年至2025年。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9.事争一流意识不强,近三年未获得省真抓实干奖

整改情况:

局党组会深入分析近3年一直未获得省真抓实干奖的原因,通过职工会等形式将“破零”任务部署到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以交通建设“百亿行动”和行业治理“平安有我”系列活动为总抓手,先后印发了《益阳市交通运输系统争取省定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工作方案》《益阳市2022年交通运输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逐项工作抓落实,争高分,创先争优,全力以赴“保七争五拼前三”。一是领导牵头抓落实,对标真抓实干任务,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省厅的对接汇报,争取支持,逐项工作抓落实。1-11月,完成交通固投111.88亿元,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11%,农村“三路”建设目前全省排名靠前。二是破解难题推工作,开展交通建设“百亿行动”,创新容缺办理等手段,破解G319资阳段等干线公路项目存在的要素制约,各项目推进情况受到省厅充分肯定。三是创新手段保安全,开展“平安有我”系列活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在我市启动,交通报、湖南日报等深入报道,陈飞副省长作出肯定性批示,9月我局就保安全工作在全省交通系统作典型发言。四是真抓实干出亮点,聚焦民生等工作真抓实干,我市用客车带货破解快递下乡“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做法受到国务院第十一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党建引领文明创建等工作受到省市表扬。五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每月对完成情况开展调度,开展农村公路监督巡查,及时下发情况通报,深入项目现场督促进度和质量。六是关于市绩效评估社会评价工作,2021年开始,市绩效评估社会评价企业负责人信息库不再由相关单位提供,改由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确定。2021年企业代表评价中我局排名靠前。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0.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欠缺,部分讲话、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学习,省督查反馈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第12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二是于3月25日印发了《益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益交发〔2022〕33号),8月16日印发了《益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益交发〔2022〕159号)。三是针对省依法治省办督查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制定了《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整改实施方案》(益交执法发〔2022〕36号),严格整改销号。(1)已在我局网站公示2020、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已向依法治市办报告,4个案件均不适用交通运输部有关“免予处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条款,同时全面落实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印发了《益阳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益交发〔2022〕166号),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3)对每个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全文公开的方式在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4)已重新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进行公示,我局将严格落实规定,履行程序。

完成情况:完成。

11.以人民为中心意识树得不牢,公交线网“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编制《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交规划》),《公交规划》将我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分两批进行优化调整,近期公交线网优化调整16条、延伸线路5条、合并线路5条,远期新增公交线路36条。二是我市成功申报为湖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创建城市,《益阳市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重点任务清单及投资估算》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三是泥江口线与小河口线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3月已批复开通。四是客运行业受到冲击发展困难,我局积极作为,鼓励与支持各区县(市)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客运转型升级。(1)我市第一批桃江县已成功创建为“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第二批沅江市正在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目前已完成进展92%;第三批资阳区、赫山区和南县成功申报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桃江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省级验收,其工作做法获国务院第十一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推荐,并在新华社、人民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刊发与推广。(2)客运转型升级方面,我局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市)开展定制客运。目前,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大通湖区、南县、沅江市、安化县均开展了定制客运。

完成情况:完成。

12.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公路防护栅栏设施和安全宣传牌设置缺失,安全隐患突出,相继发生事故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省厅下达我市农村公路安防设施计划1026.7公里。我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的《高质量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农村“三路”建设工作方案》,狠抓项目进度、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等关键环节,截至11月,全市完成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1026.7公里,为目标任务的100%。下阶段加强项目调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乡道Y349安防设施已由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设置完成。二是加强对渡口船舶管理,对渡口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拟定《益阳市渡运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并已报市政府,拟在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市水运事务中心相继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七一”特护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益水安全〔2021〕21号)、《关于开展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包保工作的通知》(益水安全〔2022〕55号)等文件,建立健全片区联系督导制度、视频巡查制度和“四不两直”督察制度;先后制定《2022年益阳市水上交通巡航工作计划》(益水安全〔2022〕10号)、《2022年益阳市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益水安全〔2022〕40号);先后下发《2022年水路春运安全检查通报》(益水安全〔2022〕4号)、《关于桃江县沙咀上汽渡安全隐患情况通报》(益水安全〔2022〕16号)、《关于南县沿河街等人行渡口安全隐患情况通报》(益水安全〔2022〕22号)、《关于资阳区新桥河镇虎形山渡口水域安全隐患问题的情况通报》(益水安全〔2022〕48号)等4期检查督查和隐患问题通报,坚持每月发布水运安全生产督查和视频监控情况通报。强化渡口渡船日常监管,推动涉水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对渡口渡船的监管责任,加大属地管理责任与力度;加强对船舶公司的管理,严格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核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用船管理,强化日常巡查,督促乡镇加强属地管理,严禁农用船非法载客。

完成情况:完成,长期坚持。

13.有关交通运输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获得感不强,“社会满意度”随机调查满意率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为切实增强交通绿色出行的知晓率,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绿色出行城市创建、2022年度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组织编制了《益阳市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申请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讲20多场次、参与人数2600多人次,编发手册4500多本,营造良好氛围,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了知晓率。二是为整体提升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文明素养,结合“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全民参与考评公共交通文明优质服务(劝导)考评活动,编制了《益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益运服发〔2022〕60号),先后组织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29批次2400人次利用线上线下开展文明素养、卫生防疫、绿色节能环保知识讲座、《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驾驶员行车安全等知识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升我市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质量和文明素养。

完成情况:完成。

(二)反馈问题: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欠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成效不明显

14.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酒驾、吸毒、违规经商办企业案件频出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关于对市直交通公路系统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的通报》,多次组织学习《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五个一律”规定》和《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给予酒驾的4人、吸毒的2人、违规经商办企业中的2人相应党纪和政务处分,并在系统内通报了违纪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三是配合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同时定期组织作风纪律暗访督查。四是进行警示教育,召开全体干职工廉政教育大会,学习市纪委有关文件,通报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两起违纪案例,集中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4》警示教育片。五是加强公职人员涉毒毛发检测,所属单位纪检部门对检测现场全程监督。全系统在岗应检人数604人(含在编及临聘人员),实检600人,共4人未参加检测之外(2人因病、1人检测前已退休、1人离职),其余人员应检尽检,结果全部为阴性。六是开展“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开展一次纪律教育知识测试”等“五个一”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授专题廉政党课。七是开展了廉洁文化进车厢、进站场系列活动,营造交通运输清廉文化浓厚氛围。八是开展了系列符合交通实际、具有交通特点的清廉交通专题行动。今年来我局系统暂未发现酒驾、吸毒、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案情。

完成情况:完成。

15.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廉政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本系统2020年以来酒驾、吸毒、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案件进行通报警示;在局机关微信群开展“每日一省”警示教育,今年已转发警示教育案例、故事270余个。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局官网清廉专栏转发廉政学习、廉政故事、警示通报等。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紧盯中秋、国庆及二十大期间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基础上,坚持每月对全系统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督导。

完成情况:完成。

16.机关纪委职能虚化弱化,纪委书记脱产从事乡村振兴

整改情况:一是6月已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明确新的机关纪委委员和纪委书记。二是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暗访,严格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

完成情况:完成。

17.对局属企业监督缺失,未及时对局属单位和企业进行财务审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审计工作,明确定期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由行业管理机构对道路及水路运输集体企业进行审计检查,目前我局已陆续开展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二是2018年开始,我局成立审计工作组对市汽车运输公司、市利达汽车运输公司、市运输服务总公司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并就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逐一销号,各陆运企业分别就薪酬问题确定了发放标准,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完善了陆运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三是市水运事务中心于2020年对市航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督促其完成整改;2021年对市水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就巡察发现的运输企业薪酬发放不规范问题,已出台专门意见,按要求实施。四是2022年4月来,我局成立工作组进驻利达公司,针对该公司历史性遗留问题,开展拉网式走访摸排,落实驻点现场办公,强化班子建设和行政、财务管理,推进棚改和社保、信访等积案矛盾化解,维护企业稳定。五是为帮助交通所属五家特困集体企业纾困解难,2017年来我局积极争取政策,提请市财政实际拨付474.4万元,解决五家企业196名特殊工种退休人员部分社保经费。六是市水运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继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党建、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等棘手问题,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维护企业稳定。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8.对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试验楼建设监管缺位,出现违建,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机构改制成国有企业,划归市国资委管理。因当时未对其资产管理职责未进行明确,故对该公司提交的《关于配置检测公司实验楼的请示》予以退回。二是完成房屋安全检测。2022年7月,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委托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房屋结构进行了安全鉴定,并出具了安全鉴定书。三是明确土地权属。经多次与市城建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对接,2022年11月2日,市国资委出具《关于资产划转的通知》,将公司实验楼所在土地(543.38平方米)从市城投集团下属益阳市行政事业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划转到设计院下属检测公司,解决了该试验楼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四是推动完善规划报建手续。多次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汇报沟通,加快推动手续完善,目前已接受市城管、住建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已委托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进行宗地图测量,正在向市自规局申办规划许可证。局党组对该问题已专题研究,并责成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五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置。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9.“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务接待超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财务审计科对公务接待实行总量控制,定期通报公务用餐费用数据,确保不超年度预算,截至目前,局机关公务接待支出12684元,工作用餐支出9505元。二是严格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依据《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区分接待用餐、会议用餐及加班用餐,通过事前审批、网络公示,杜绝隐匿接待费开支的情况。三是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管理,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用餐支出。四是加强食堂日常管理及食料采买管理,向局机关职工下发《关于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的通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完成情况:完成。

2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破除,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办理市长热线投诉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查实的严格处理到位,承诺解决的落实到位,暂不能解决的说清情况,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做好回访工作,定期下发办理情况通报,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二是对反映突出的公交车问题,督促公交企业认真调研,适时调整或新开线路,组织编制《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运力,优化站点设置,不断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三是针对公交、出租车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先后印发《“平安有我 益路相随”志愿者宣传活动方案》《“平安有我”系列活动之“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全民参与考评公共交通文明优质服务(劝导)专项活动方案》,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开展交通系统全员参与乘坐公交出租活动,及时收集、交办和督办问题整改。先后制定《2022年益阳火车站周边交通秩序及公交、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公交车安全文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公交、出租行业服务质量。四是及时回复办理市民公交车投诉;与公交企业以及驾驶员签订文明优质服务承诺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降低投诉率;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提升驾驶员的文明优质服务水平。五是我局积极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严格落实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驾驶员的服务质量,督促驾驶员与出租车企业签订《文明优质服务承诺书》。同时,及时受理并回复市民的出租车投诉。六是针对利达公司问题突出的实际,成立了进驻利达公司工作组,制定了专题工作方案,对利达公司历史性遗留问题开展拉网式走访摸排,整治处理一系列问题,逐步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稳定。

完成情况:完成。

21.接待群众方式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接访干部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干职工学习教育,组织干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提高广大干职工的综合素养和服务能力,要求全体干职工树牢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三是印发《益阳市2022年交通运输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对区县(市)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内容。四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2022年8月16日,局分管负责人到窗口,就该项问题组织开展谈话,阐述窗口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五是出台《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窗口印章管理制度》《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考核制度》《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六是加强检查督导,不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检查与督导。

完成情况:完成。

22.以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印制《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公文运转规则》,其中明确,凡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文件已印发至县级的,上级文件已经公开发布且没有明确要求提出贯彻意见的,以文件贯彻文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文。除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外,市局常规性工作部署或一般公务活动安排,以市局或市局办公室名义发便函。

完成情况:完成。

23.基层调研不深不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明确局党组成员联系区县(市)交通运输和局属二级机构的任务。二是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均已深入区县、局属单位调研不少于1次,督导安全问题不少于4批次,调研解决了G319资阳段等国省干线要素保障难题、《益阳港总体规划》存在的生态环保等问题。

完成情况:完成。

24.文风不实,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公文多次出现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公文错漏问题责任人进行口头批评。二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公文运转规则》,推动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公文运转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全程可控、全程可查、全程留痕和责任可究。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科科长对信息工作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公文写作能力。

完成情况:完成。

25.预算编制不科学,2019年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专款专用。按照财政下达指标性质进行支出,确保不出现指标混用的现象。二是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市直交通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5万元,2020年为28.9万元,2021年为20.74万元,2022年为15万元,根据实际支出情况,2021年、2022年均较年初预算大幅减少,并做到了逐年递减。

完成情况: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偏差,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方面

26.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船舶污染物收集工作在省、市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文件中均有明确要求,2018年11月2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资江中心城区段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处置工作协调会,明确该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船舶污染物服务企业负责处理,经费通过财评后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资江中心城区段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实施政府采购专题会议纪要(益交阅〔2020〕7号),明确政府采购规模定为三年180万元,通过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于预算资金为一年一预算,政府采购改为一年一采购。二是进一步学习议事决策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2021年5月24日、8月6日局党组2次召开会议,对船舶污染物收集资金支付进行了研究。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置。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7.干部“闯、创、干”精神不够,智慧交通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省厅报告请求将我市“智慧交通”建设纳入省厅“十四五”信息化省市共建项目,并就该项目建设向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申报明年信息化计划。二是逐步完善智慧交通建设方案,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理清市级平台建设内容。因省厅平台建设指南正在修改完善中,待指南下发后在确定我市智慧交通建设内容,预计2023年正式启动该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8.办公楼久未搬迁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办公楼搬迁工作,旧办公楼宗地已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

29.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法规文件,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二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等制度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如2022年3月职级晋升涉及到了回避事项,党组会议讨论和党组票决时,相关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回避制度申请回避。2022年8月职级晋升涉及到人事科2名工作人员,党组会议讨论和党组票决时,2名同志严格按回避制度进行了回避。

完成情况:完成。

30.选拔任用条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已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局党组研究进行改任,并通过备案。二是2022年8月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三是干部选任工作对动议的人选充分酝酿、严格把关,2022年3月局机关调任公务员1名,做到了深研政策、严格把关,严格按公示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并备案。

完成情况:完成。

31.干部队伍结构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公开招录等方式进一步改善队伍年龄结构,2022年我局人才引进2人,公开招录参公人员1人,年龄均在30岁以下;10月份我局已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30岁以下工作人员;2022年8月份我局晋升90后三、四级主任科员8人,局属各单位正在逐步改善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锻炼力度;在干部选任中,落实干部年轻化要求,注意年龄梯次、专业经验结构等科学调配使用年轻干部,逐步提高年轻干部比例。三是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从今年10月开始工作人员退休逐步增多,到时将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年轻工作人员,提高年轻干部比例。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32.专业型干部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开招聘、考录等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才,2022年8月公开考录补充“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参公人员1人。2022年9月市船舶技术检验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专技人员3人,下一步拟通过校招形式进一步补充船舶检验专业技术人才。除船舶检验专业外,我局拟在今年招聘中,补充其他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10名。二是通过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干部个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学,同时组织参加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33.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超编和空编问题并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编制管理规定,对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编逐步自然消编;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2022年退休3人,2023年拟退休5人,正在逐步消编。二是加大公开遴选的力度,2022年9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正式启动公开遴选工作,遴选14名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已完成报名。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34.混岗借调问题愈演愈烈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公务员公开遴选,弥补执法支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益组联〔2020〕2号)《关于调整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益组联〔2022〕8号)文件规定,已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完成情况:完成。

3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我局7月份至9月份开展了为期三个月档案审核工作,除审核“回头看”要求的个人“基本情况审核表”中10项内容外,还对档案中不规范材料进行纠正和完善,对考核表缺少考核等次、本人未签名、单位未盖章、考核时间未写等问题逐项查缺,对学历资料不齐全、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复印件进行核查鉴别,对干部履历表和自传年限超过10年及以上的要求重新撰写更新,对笔误、缺项、印章不全、签字不全等问题,与所在单位及原管档单位联系,逐项核实、纠正和补充,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表述不规范、信息错误的问题,重新核对、认定,确保审核对象应审尽审,审核项目无一遗漏。二是关于学历存疑和参加工作时间笔误的问题,要求本人作出了说明,并到原单位进行核实盖章。三是对相关人员专项审核表重新进行了认定、签字和盖章,对工作经历问题要求本人提供了工作经历说明材料。四是对2017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均为空白,缺入团材料的问题,要求本人和原单位相关领导进行了补签字。入团资料缺失要求本人作出了书面说明。五是关于考察材料未签名的问题,与原单位进行了联系,并找到相关领导进行了补签。

完成情况:完成。

36.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已建立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使用台账,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已专柜保管。三是巡察中发现2017年、2019年3人次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问题,经再次核实,其中2人次出国(境)经过审批,1人2017年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在当年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四是对新增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及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

完成情况:完成。

37.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组学习抓得不实,部分基层组织未将党章作为固定学习内容、组织生活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研讨材料抄袭的问题,在第18次党组会议上,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学习要求等进行再强调,要求党组中心组成员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高度重视学习,落细落地学习各个环节,认真撰写好发言材料或研讨提纲。同时相关同志针对发言提纲存在的问题分别撰写了书面检查、书面说明材料。二是规范支部党建工作,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章学习常态化,局系统各支部将党章学习作为“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市交通执法支队印发《益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益交执法发〔2022〕12号),明确要求支队各支部定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2022年以来,支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支部将党章作为支部党员大会的重要学习内容,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三是严格规范和完善“三会一课”的程序内容和保障措施,推进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细,局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四是印发《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基层支部作为联系点,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联系领导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五是航运公司机关支部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9月份市水运事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到航运公司机关支部上党课;今年以来航运公司机关支部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六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查,要求水运公司机关支部及其他企业党支部开展在职党员摸底调查,重新核对缴纳基数和缴纳金额,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补交2019年至2022年党费,水运公司机关支部补交党费6452元。七是举办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聚焦党建业务知识开展专题授课,围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辅导,推动党务干部业务素能提升。八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完成,长期坚持。

(四)巡察、审计整改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狠劲

38.巡察发现的问题未真改实改,世纪大厦办公用房办证难,团圆路土地闲置,特困企业管理不规范,市高指办、支高办财务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在世纪大厦公有办公用房5529.48平方米,目前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市中医研究院均在该场所办公,共占用面积约1700余平方米。目前闲置的38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根据《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处理意见,已由市国资委统一对外发布招租公告,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该办公用房办理产权证。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净地攻坚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市自规局土地储备中心、市征拆事务中心、赫山区征补办、赫山街道办事处和茂林社区等部门单位召开了团圆路闲置土地收储问题协调会议,拟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协调解决征地款、耕地闲置和青苗补偿等困难问题,确保团圆路14亩地(金泰路以西、廉租房以南)顺利纳入土地收储范围。三是特困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见第18项问题。四是关于“未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党组会议上再次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法规文件,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五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等制度规定,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六是关于“混岗混编”的问题,我局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益组联〔2020〕2号)《关于调整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益组联〔2022〕8号)文件规定,完成备案工作。七是通过开展公务员公开遴选,弥补执法支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八是严格按党组会议记录的要求记录每一次党组会议内容,详细记录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会议研究讨论内容,作到记录要素齐全,发言内容完整。九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议事决策,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十是已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使用统一的核算云系统。十一是规范高指办财务管理,市政府办公室于10月10日印发《益阳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包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益政办函〔2022〕64号),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自发文之日起严格按制度执行。十二是市支高办已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报账。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9.审计整改有差距,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通过聘请第三方财务咨询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往来进行了排查,截至2021年底,应收款余额为4578.36万元,应付款余额为3300.23万元。二是分类消化,对于查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的,立行立改;对于2022年已经支出未进行调整的及时清理;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往来,拟提请党组研究决定,对于仍需保留的,说明理由。目前清理后,应收款余额为2429.59万元,应付款余额为3万元。三是抓好后续整改,根据第三方机构清理意见及鉴证报告,核销调整往来款,预计历年往来将得到基本清理,以后将坚持每年对往来款进行及时清理。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前完成。

(五)立行立改问题

40.违规报销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交通费、超范围补缴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6月20日全额退回2019年车辆使用费3.3万元;超范围补缴住房公积金35387.88元,已于6月7日以现金和工资扣除方式收回。

41.未使用财政统一的系统

整改情况:一是已使用统一的核算云系统。二是已重新打印2020年明细账,年末将收入结转后,年末资产负债表余额试算平衡。三是相关经办人员已全面清理凭证修改之处并签章说明。四是已补打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的ETC通行费发票。五是已于5月25日将94152.4元租金收入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六是聘请第三方会计机构对挂账3年以上往来账目进行核查清理,并提出相应核销意见,按程序报市财政、市人民政府核准。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聚焦问题线索,纵深推进巡察整改。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面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务实抓好整实,尤其对需长期整改和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紧抓不放,在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水上交通污染防治、全力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交通运输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等问题上,认真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出现。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三)做好结合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班子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结合起来,当前尤其要与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结合起来,紧盯真抓实干“破零”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建设“百亿行动”和行业治理“平安有我”系列活动,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年底获得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上来。


中共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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