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交函〔2021〕52号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推进 “信用交通省”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1〕1671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举措,传播诚信理念、凝聚诚信共识、弘扬诚信文化,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二、宣传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宣传主题及原则
宣传主题:“诚实守信,一路畅行”。
宣传原则: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组织开展益阳市“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宣传任务
(一)“全景式”展现信用交通新成果
1.政策解读。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信用办、省厅及市交通运输局、区县(市)交通运输局的信用政策知识,以数读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展示信用交通政策举措。(局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基建科、道运科、水运科、安全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交通运输局落实,不再列出)
2.发展综述。依托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全面展示近一年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道运科、水运科、安全科、局属各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式”专题报道信用交通新举措
3.“专项治理”报道。针对当前交通运输领域中失信突出问题,深入报道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输服务、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专项治理的案例。(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道运科、水运科、安全科、局属各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数说信用交通”报道。对于我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及时报送“信用交通·湖南”网站进行公开,大力表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基建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道运科、水运科、安全科、局属各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新业态新监管”报道。深入报道运用信用监管对我市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在内的创新举措。曝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失信案例,加强老百姓选择新业态出行的自身防范意识,保障老百姓出行便捷安全。(局行政审批科、道运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信用+”工程报道。深入报道运用信用手段让诚信主体更多享受交通出行和运输物流优惠便利的创新举措。推广宣传“信易贷”平台,印制“信易贷”平台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宣传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引导企业珍惜信用记录,守护信用额度,用好信用融资。(局行政审批科、道运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互动式”交流信用交通建设
7.“信用交通回音台”。线上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开展“你问我答”,梳理解答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共性问题。线下铺设展位、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讲解信用记录相关内容,热心解答驻足群众咨询问题,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局行政审批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信用交通进企业”。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主动走进企业,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国家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了解企业诉求,介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举措。深入企业工厂宣讲诚信文化,结合企业特点,利用诚信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把诚信文化紧密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理念,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立体式”传播诚信交通文化
9.发起守信倡议。走进“车、船、机、路、港、站”,发起“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倡议,组织开展“我是诚信代言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局行政审批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四亮”行动。组织行政服务窗口、综合执法队伍、生产服务部门开展信用交通“四亮”行动,主动向行政服务相对人、企业客户等“亮”活动主题、“亮”服务承诺、“亮”诚信制度、“亮”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群众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认同感,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信用交通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培树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掘培树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模范。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局行政审批科、产业工会、基建科、道运科、水运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安全科、局属各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局基本建设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道路运输科、水运科、安全科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领域诚信宣传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诚信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实效。加强信用建设,扩大宣传声势。要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报道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做到相互促进,一体联动。加强与各级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合作,促进线上宣传互动,线下监管协作,加快构建部门联合、业务结合、宣传融合的行业诚信传播模式,努力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工作梳理。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直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有关的经验做法、挖掘一批诚信典型人物,主动对接相关媒体,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产品,并将相关经验总结、典型案例等及时报送市局,市局将择优推送宣传至省交通运输厅。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图片、视频等)报市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0737-4221718,电子邮箱:342080519@qq.com)
附件:“信用交通宣传月”宣传语
附件:
“信用交通宣传月”宣传语
·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
·唱响信用交通 共建和谐社会
·构建信用体系 促进交通发展
·强化诚信意识 遵守信用规则
·内强诚信素质 外输文明形象
·树文明诚信品牌 建和谐平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