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考核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北斗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现将《益阳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考核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代章)
2018年4月23日
益阳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考核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湘交运〔2018〕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规范北斗卫星兼容车载终端的安装和运营商的服务行为,保障为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长期、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畴
益阳市道路运输企业及北斗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二、考核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脱离监控率、超速车辆率、凌晨2点至5点平均车辆违规运行率、疲劳驾驶车辆率、违章车辆处理率、数据合格率、平台查岗响应率。
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车辆上线率、数据准确情况、平台断线率、数据合格率、终端安装情况、终端维护、平台监控值班及警情处置情况。
三、考核方式及处罚标准
1.市运管处每周1、3、5对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营车辆进行通报,每月对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脱离监控率、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点至5点违规运行等进行考核,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通报、考核结果对企业和运营商做出处罚。
2.“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车载终端入网率、车载终端完好率分别要求达到100%,对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3.装有卫星定位装置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能保持在线而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800元罚款。
4.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必须做到:车辆上线率高于90%,数据合格率大于95%,平台断线率不得高于5%。对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附件:1.益阳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考核表
2.益阳市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表
附件1
益阳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考核表
(道路运输企业)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车辆实时监控情况(75分) |
车辆入网率 |
10 |
入网率×10; 入网率低于100%的,不得分。 |
|
车辆上线率 |
15 |
上线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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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迹完整率 |
10 |
轨迹完整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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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监控率 |
10 |
脱离监控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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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车辆率 |
10 |
10-超速车辆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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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点至5点平均车辆违规运行率 |
5 |
5-违规运行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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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车辆率 |
10 |
10-疲劳车辆驾驶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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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车辆处理率 |
5 |
处理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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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运行情况 (25分) |
数据合格率 |
10 |
数据不合格率高于5%的,不得分。 |
|
平台查岗响应率 |
15 |
响应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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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平台上传的车辆数据存在车牌号、车牌颜色、日期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海拔、车辆状态、报警状态等错误信息的,数据判断为不合格。具体参照《JT/T 809-2011》4.5.8相关信息数据体结构之规则。 |
附件2
益阳市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数据质量情况 (55分) |
车辆上线率 |
15 |
上线率×15; 上线率低于95%的,不得分。 |
|
数据准确 情况 |
15 |
接入到湖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的车辆信息,营运商应保证其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追溯性,数据应及时更新,并按规定提供北斗终端设备安装及入网证明单。入网基础数据的车牌号、车牌颜色、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厂牌型号、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型号、车主或者公司的全称及联系电话以及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海拔、轨迹完整等数据合格情况。抽查10台车辆,每发现一台车辆数据不准确的,扣1分,有5台以上数据不准确的,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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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断线率 |
10 |
5-断线率×100;断线率高于5%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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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合格率 |
15 |
数据不合格率高于5%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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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情况(45分) |
终端安装情况 |
10 |
每发现一起终端设备安装不规范、不齐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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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维护 |
10 |
未建立终端设备维修台帐的,扣1分。 无备用设备更换,无法现场修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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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监控值班及警情处置情况 |
25 |
建立健全各项平台监控值班原始记录(包括值班记录、监控交接班记录、安全监控记录、警情处置记录、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记录、发送信息记录、车载终端设备故障记录等),无电子台帐的扣5分;无手工台帐的扣5分;有手工台帐但警情未按规定及时处置,处置流程不规范或无登记以及及时响应各级运管部门监管指令,每次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