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违法违规数据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12:32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

违法违规数据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益阳市“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违法违规数据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代章)

2018年4月23日

益阳市“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

违法违规数据处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打造“隐患清零”升级版,全面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相关隐患清零,确保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安全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和省、市相关规定。

二、处理范围

省、市通报的“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数据中,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及相关运输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理内容

1.入网情况:2个工作日内必须入网,未入网的车辆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

2.在线情况:企业每日要进行未上线车辆排查,未上线的由企业及时处理,杜绝脱网营运,超过7个工作日未上线的直接给予企业处罚2000元;超过15个工作日和未申请报停手续的由发证单位吊销《道路运输证》。

3.轨迹完整及数据合格情况:单台车辆轨迹完整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由企业自查自纠处置到位,个人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导致轨迹不完整及数据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处罚5000元。

4.脱网现象:企业每日要进行未上线车辆排查,发现有脱网情况立即通知停运,发现脱网有运输行为的,责令改正后,处罚2000元-5000元,并停运5天。

5.超速行为:根据省、市通报中超速违章行为,发生1次责令相关企业约谈违规驾驶员,并进行批评教育;2次对企业处罚500元,并对相关车辆停运3天;3次处罚企业1000元,并对相关车辆停运5天;4次以上注销违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其中,超速20%(高速公路除外)加重处罚2000元,并停运3天,超速50% (高速公路超速20% )以上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停运5天。

每月累计:运输企业5-10次处罚1000元,11-20次处罚3000元,20次以上处罚5000元。

6.疲劳驾驶行为:根据省、市通报,发生1次责令相关企业约谈违规驾驶员,并进行批评教育;2次对相关企业处罚500元;3次相关企业处罚1000元,并对相关车辆停运5天;4次以上注销违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

每月累计:运输企业5-10次处罚1000元,11-20次处罚3000元,20次以上处罚5000元。

7.违反禁行规定: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合理证据的,发生1次处罚2000元,相关车辆停运3天,2次处罚5000元,相关车辆停运5天,3次以上注销违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处理内容按周、月考核,所有违规行为均按月或按年累计。

2.每月进行排名,对客运企业排名末3名、危货企业排名末2名的,停办3个月的新增业务;对连续2月客运企业排名末3名、危货企业排名末2名的,停办6个月的新增业务;对连续3次以上客运企业排名末3名、危货企业排名末2名的,将采取停业整顿或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对被省级部门通报的违规行为,如遇疑问,相关企业应在3日之内向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超过时间视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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