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发布时间:2023-03-08 13:31 作者:薛龙宇 来源: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稳步发展,近日,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检查人员首先检查了维修企业是否有专门的密闭烤漆房和配套废弃处理设施、是否设置单独的隔离间或隔离帘进行打磨作业并配备粉尘过滤装置、是否有独立的涂料调配作业空间并密闭收集废气、是否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密闭容器、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台账等。

然后检查了维修企业执照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核实企业是否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检查了企业的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摆放情况。

检查人员现场对企业负责人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责令挥发性有机物处理不当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要求限期完成备案登记,合法合规经营,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更换合格的安全器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维修行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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