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交通运输局:14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让执法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5-27 09:49 作者:刘逸仙 来源: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等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今年5月份以来,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正式推行行政处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在不断改善民生环境的同时,也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目前,第一批14个执法事项免罚清单正式出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在各执法中队中进行全面试行并推广。该清单明确了14个初次或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要求,免罚清单主要聚集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上运输等日常执法管理领域,对当事人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提升交通行业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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