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交通:“7+3+3”模式完善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2-04-20 15:00 作者:刘逸仙 来源: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4月18日下午,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刘博文组织召开交通运输系统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局长崔艳辉、派驻纪监组长张亮军、总工程师胡建新及局财务审计股、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各交通项目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务审计股股长通报了《2018-2021年度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重点对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各项目公司负责人就问题整改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上,崔艳辉局长对后阶段交通项目管理提出了“三个必须”:一是内部管理必须加强。各项目公司要把内部管理工作融入合同规范、接待规范、监督规范、资金使用规范、质量和安全规范等工作当中,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程优质和安全生产。二是问题整改必须到位。各项目公司要高度重视,盯紧报告中指出的各类问题不放,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整改责任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自查自纠必须强化。对项目前期程序、招投标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刘博文书记提出交通项目管理“7+3+3”模式,即“七个加强”“三个严禁”和“三点要求”,对交通项目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

“七个加强”即加强项目管理,树立一盘棋概念,严控项目超概;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费用管理,杜绝超标准列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人员管理,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各项审批报销程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营造安全氛围;加强质量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业贯穿交通项目建设全过程,强化质量监测;加强进度管理,抢抓晴好天气,集中力量攻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卡脖子”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个严禁”即严禁超概算,各项目开工后,要采取有力措施力推项目进度,以免工期延误造成建设成本增加;严禁超标准接待,各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沅江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禁超制度发放费用,各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沅江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公司管理规定》执行,以免违规发放津补贴。

“三点要求”即对项目公司的内部管理要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责任要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资金管理要加强。

同时,要求各项目公司会后积极推动、扎实落实“7+3+3”模式,进一步理顺项目管理机制,立即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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