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糊涂”车主私自开走暂扣车辆被罚
发布时间:2021-06-01 10:40 作者:夏正行 来源: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赫山区一车主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所驾驶车辆被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暂扣。5月31日,笔者获悉,该名“糊涂”车主因私自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处罚金200元。

今年3月28日22时45分,当事人唐某瑞驾驶鄂CC9**3(临)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从湖北省十堰运载铁砂前往长沙。当车辆行驶至城际干道路口时,被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发现。现场调查得知,当次运费为1690元,车辆所有人、当次承运人和受益人均是唐某瑞。系统查询显示,该车辆没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营运证,也无法当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唐某瑞驾驶的鄂CC9**3(临)重型自卸货车采取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停放于槐奇岭超限超载检测站停车场。3月30日上午8时许,唐某瑞在未接受处罚,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趁执法人员交接班空隙,私自将停车场栏杆抬起,并迅速将被暂扣的鄂CC9**3(临)重型自卸货车开走。随后,执法人员发现异常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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