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益阳交通果断查处
发布时间:2020-11-13 14:43 作者:夏正行 来源: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月10日下午4时50分左右,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起未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案件。当事人未在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通行许可,擅自运输大型推土机上路行驶。目前,当事车辆已被暂扣,当事人因违法超限运输面临处罚。

大件是指装车后的车货长度在18.1米以上或宽度在2.55米以上或高度在4米以上的货物,或者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据了解,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即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否则,将视为违法超限运输进行处罚。”赫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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