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二家源头企业屡整不改受处罚
发布时间:2020-07-07 14:38 作者:李军辉 曹宇龙 来源:南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6月29日,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县内两家源头企业开出罚单,分别罚款10000元。

5月27日14点01分,益阳市治超办暗访组进入南县方平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发现一台湘J-7E326六轴车进场,重51.37吨,超2.37吨;14点40分,暗访组进入融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发现一台湘H-A5227四轴搅拌车准备出场,重34.43吨,超3.43吨。这是今年来方平混凝土有限公司连续4次、融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连续3次在益阳市治超暗访中发现都有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益阳市治超办在每月治超工作暗访通报中分别对上述二家公司进行了4次、3次通报,要求加强对辖内源头企业的管控,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驻守巡查制度,压实驻守巡查责任,加强责任倒查,依规依法查处。针对上述问题,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企业了解整改情况,核对违法事实,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两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经调查取证后于6月29日向方平混凝土有限公司、融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给予10000元的经济处罚。(益阳市治超办 李军辉 曹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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