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采取五大措施强化水上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7-03-09 00:00 作者: 来源:省水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湖南水运采取五大措施,进一步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督促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织牢安全防护网,强化县乡政府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落实,加强渡运公交公司和水路客、货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巡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和联合巡航。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隐患台帐及整改销号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管理,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和频率,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对经常出现的缺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进一步抓好客运船舶、渡船、危险品船舶、砂石船舶等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持续开展运砂船超载治理、船舶标识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港口危险品管理,开展港口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完善港口应急预案,推进老旧码头质量安全检测。实施船舶进出港报港制,进一步加强船舶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积极争取《湖南省渡口设置规定》出台,组织开展全省渡口设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渡口设置和管理。推进渡口标准化改造,深入推进渡运公交化工作,在充分试点完善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广。严格把关船舶安全技术条件,创新船检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船舶检验专家库的作用,对船检技术难题把脉攻坚;建立市州船检机构业务帮扶和新进人员跟班学习制度;创新船舶检验业务模式,探索船舶检验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全省船检水平。
  五是构建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搜救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应急值班信息上报及处置反馈等制度。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加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的水上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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