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助机制,推动船舶污染治理专业化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2-09-05 09:41 作者:陈莱、吴双 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助机制,推动我市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办召开了全市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自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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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船舶污染督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全省船舶污染治理会议精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运事务中心、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水路运输企业代表分别围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汇报,市检察院、市河长办就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助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船舶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落地等内容进行了发言。

会议认为,益阳水域广阔,水运发达,抓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要,今年来,我市船舶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认识不到位、经费短缺、管理检查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创新举措,高质量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用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二是主动担当作为,严肃认真抓好执法工作。三是实现协助共赢,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常态化。

会议强调,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切嘱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企业认真履行污染防治责任,提升环保意识,及时完善和维护设施设备;要在现有4个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基础上,推动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在全市水域实现全覆盖,并形成闭环管理;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力推广“船E行”APP的使用,严厉打击船舶不使用防污设施设备、不按规定收集处置污染物、偷排污水(特别是含油污水)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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